项目编号 | HHZC2022039 |
项目名称 | 花山区人民法院档案室加固项目 |
建设单位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 | 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院内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花山区人民法院档案室加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混凝土凿毛、混凝土梁包钢加固、楼板碳纤维加固、高强砂浆粉刷25mm、地面及墙面装饰恢复等。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施工范围 |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控制价(人民币) |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284250.15(其中含:暂估价:/;暂列金额:10000元) 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5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人民币)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21%。 成交价=(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21%)+暂估价、暂列金额。 最终成交价为:226657.62元,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下浮) |
比选单位资格 要求 | 1、比选单位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在比选单位注册。 3、比选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已在代理机构报名签到。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单位: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业绩要求: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投标报名 | 1、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 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至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功辉大厦18楼)。 2、参加比选的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公告要求,若出现不具备比选单位资格要求,但报名参加的,可能会对比选单位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3、报名签到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备注联系电话及QQ邮箱,格式见附件)。 (3)项目比选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4、报名现场进行摇号顺序登记。 |
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 | 1、比选时间:2022年07月21日下午 14:3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市花山区招标办开标室(江东大道和菊园路交叉口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
比选办法 | 比选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在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确定成交单位的方法如下: (1)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单位名单及顺序号码以报名签到表为准。 (2)至比选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的报名签到表将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复查合格后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项目参与摇号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其它同理】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单位复查合格后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其它同理。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项目参与摇号家数小于100家,则在摇号机中放入与摇号人数量相同的摇号球(放入摇号机的号码对应于报名序号),由建设单位随机抽取1家单位,则抽取的号球所对应的单位复查合格后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其它同理。 本项目不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由代理机构、建设单位对选中单位进行符合性复查。选中单位未通过复查的,重新摇号。进入摇号程序的比选单位不足三家的,也进行比选。 (4)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告知比选结果,并在马鞍山市花山区政府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5)整个摇号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比选单位除抽取的监督单位代表外,其他单位可不派员到场。 |
合同文本 | ①合同文本详见项目发包说明书附件;②成交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特别提示1 | 报名资料中需签字盖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导致复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行承担。 |
特别提示2 | 1、成交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并向区主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三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违反花山区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建设单位不接受成交单位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一天, 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将报区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三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4、成交通知书发放前成交人应将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带到建设单位处进行登记,并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否则建设单位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 |
特别提示3 | 比选公告下附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比选确认函格式、比选说明、施工合同格式、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请各比选单位自行下载 |
特别提示4 | 本项目审计按花政办〔2021〕35号《花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和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执行。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97-1号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 王琰 电 话:0555- 2370303 代理机构: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功辉大厦18楼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涂庆萍、毛克妹 电 话:0555-2229935 |